今日日期: 设为首页 联系管理员
受理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
(一)对湖南水利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设想;
(二)对湖南水利水政执法和监督等方面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三)对省水利厅机关工作中的意见和批评。
二、注意事项
(一)对省水利厅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揭发,应按规定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反映;
(二)涉及民事、刑事诉讼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问题,应按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起诉或申请;
(三)为提高办事效率,本信箱主要使用电子邮件进行回复。请如实填写接收回复的邮箱地址,并在相应栏填写您的通信地址和真实姓名;
进入厅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