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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厅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
2、协助厅领导对各处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对厅党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进行督办、查办和催办。
3、负责厅政务公开工作。
4、负责厅党组秘书工作。
5、管理厅机关文秘工作。指导水利系统文秘工作。
6、组织厅召开的综合性全省性会议、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管理厅机关行政会议计划。
7、组织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宣传工作,管理《中国水利报》社驻湘记者站。
8、组织综合性政务文稿的草拟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
9、负责水利政策研究工作,为厅党组决策提供参谋服务。
10、管理厅机关综合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全省水利系统综合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编辑《水利简报》。
11、负责厅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建设。
12、负责全省水利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厅机关的重要接待工作。
14、管理厅机关档案,指导水利系统档案工作。
15、管理厅机关保密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保密工作。
16、管理厅机关信访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信访工作。
17、组织省人大、省政协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18、管理厅机关信息化工作。
19、归口管理厅驻京办事处工作。
2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