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永定区新田岗和小溪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张家界市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代理人为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公告已于2012年1月9日发布,报名截止时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新田岗和小溪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王家坪镇沙子垭村和教子垭镇黄官村。
2.3计划工期:90天
2.4投资规模:360.15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设施及安全观测等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营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近三年内(指 2009 年1月1 日~ 2012 年1月1日)具有1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前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非临时聘用关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在报名后开标前,如经查实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取消投标人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为水工、农水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88号文公布的预选承包商内的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12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持如下资料到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发售。(地址:张家界市宏力大厦B栋704室)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专职安全员上岗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最近6个月以上且提供查询信息资料);
8)类似施工经验及证明材料,并提供业主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传真;
9)投标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格式及要求附后);
10)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11)提供公司近3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
以上所有资料备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编目录和页码并用文件袋整套装及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招标人留存(单位介绍信、投标诚信承诺书装原件);如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4.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投标人弃权处理。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湘水办【2011】36号文件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须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施工项目建造师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水利网(网址:http://www.hnwr.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址:张家界市大桥路13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974448325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子午路宏力大厦B栋704室
联系人:符先生
电 话:13707441508
2012年2月6日
附件:诚信承诺书格式
诚 信 承 诺 书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参加张家界市永定区新田岗和小溪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常驻工地,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4、在报名过程中,不得因自身资料或证件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而无理取闹。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同意招标人向湖南省水利厅申报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注:本《诚信承诺书》必须是在报名时当面向招标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