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窗口竭诚为您服务!请您按照左边的《申请步骤》办理您所需的业务,如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行政许可项目
第1项: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
第2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第3项:取水许可
第4项: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第5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核
第6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
第7项: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第8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第9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第10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第11项:河道围垦审核
第12项:大堤或主要间堤上开口许可
第13项:洪泛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审批
第14项:填堵城市原有河道沟汊 、 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批
第15项:蓄洪区内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第16项:洞庭湖区河道、湖泊、洲滩的开发利用许可
第17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第18项:水文资料使用审批
第19项:防洪大堤堤顶或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第20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二、非行政许可项目
第21项:江河的洪水调度方案审批
第22项:对险坝可能出现的垮坝方式、淹没范围作出的预估以及应急方案的审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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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湖南省水利厅 【2010年1月修订】
业务受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路370号 省水利厅防汛大楼17楼(厅水政水资源处)1718室 电话:0731-5486189 传真:5532966 邮件:hnszzm@hnwr.gov.cn 邮编:4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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