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廉政准则: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廉政准则: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廉政准则: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廉政准则: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
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
为官当自律,甘心清贫,不触“高压线”;做人须正己,诚信守法,勿打“擦边球”。
:::欢迎您访问湖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
打印此页面 加入收藏夹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规定
  依申请公开
  厅领导之声
  机构信息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发展规划
  人事任免
  专题报道
  党风廉政
  招投标信息系统
  诚信公示
  招标公示
  中标公示
  统计数据
  工作动态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党风廉政
 
           党风廉政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湘ICP备06001013号    湖南省水利厅版权所有
 主办:湖南省水利厅     承办:湖南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水利厅总机:0731-85483114    投稿信箱:xxzx2904@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