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证书延期考核与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2-02-22 11:42:00  来源:厅建管处  

[字体:  ]

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安监 [2011] 374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12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证书延期考核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延期申请范围

全省二级及其以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在2009年3月取得考核合格证、并于2012年3月到期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二、企业应提交办理延期的申请资料

(一)、企业出具的延期申请函;

(二)、个人延期申请表及延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

(三)、个人参加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和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证明;

(四)、原考核合格证书;

(五)、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报告或者处罚、通报文件等。

三、不予延期的情形

在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期:

(一)本人受到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者通报批评的;

(二)未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未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的;

(三)项目负责人年满65周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满60周岁的。

四、继续教育培训

按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在考核合格证书的每一个有效期内,应当至少参加一次由原发证机关组织的、不低于8个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已委托中水建管(北京)管理技术培训中心承办。

申请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企业,请在2012年2月29日前与中水建管(北京)管理技术培训中心联系培训事宜。联系人:冯娜 010-63205605、18910196991;传真号码:010-63205605;电子邮箱:watertrain@cweedu.com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黎忠生  何英耀  李凯

联系电话:0731- 85483770 85483335 85486276

电子邮箱:heyy10767@sina.com

附件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个人延期申请表;

 附件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汇总表;

 附件3、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